「非常法官」何丽明下令辩方证人作供

2019-07-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东区裁判法院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审理一宗简单的行人疏忽传票案,截至昨日足足花了八十八天仍未完结,何官继早前下令通缉大状归案后,昨又逼令辩方早已放弃传召的辩方证人,必须出庭作供,并与辩方侯振辉律师「争拗一轮」,虽然侯律师一度要求何官「不要再浪费时间和公帑」,惟何官一意孤行,更颁下法庭命令要求该辩方证人出庭作供。据悉,案中被告认为何官滥权,拟在日内向高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何官强行传召辩方证人的决定。

该辩方证人为有「港版神探伽利略」称号的工程师卢觉强的助理,负责为卢用电脑准备案件的拼图图片和分析文件供法庭之用。有关分析指出,涉案司机在案发时疑因越线驾驶而导致今次交通意外,该分析报告亦获控方的澳洲专家证人所接纳,何官早前已拒绝卢觉强以辩方专家证人身分出庭作供。

外聘主控官于上月二十八日要求将案件押后至七月三日续审,惟侯律师表明辩方证人于当日因公事须离港,何官竟坚持审讯一定要在七月三日继续,更警告辩方证人若当日不出现将会有后果。侯律师遂于七月三日向法庭申请撤销传召该名辩方证人,控方对此亦无反对,但何官却拒绝辩方的申请,更颁下命令强制该辩方证人出庭。侯律师透露,该辩方证人曾于上月底就拼图证物出庭讲解,但却在庭上受惊,故不愿意再次出庭作供。

何官昨在庭上斥责侯律师「不能暂停证人的运作(「You cannot shut him down」)」,指辩方证人证供尚未完成,原定将案件押后至七月三日继续审讯,证人却突然「消失(disappear)」。何官续指,证人中途离开作证对被告并不公平,而且有关申请在程序上亦不正确。

何官多次强调辩方有责任要求证人再度返庭作供,法庭亦已多次催促辩方履行职责,惟辩方一再拒绝,故最终决定颁布法庭命令强制要求辩方证人现身。

案中被告Thapa Kamala被票控行人疏忽罪,即于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在大潭道一辆的士后方横过马路,遭对面线另一辆的士撞伤,骨折入院。

案件编号: 东区传票三九八八四——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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