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黑帮案33人被定罪

2019-07-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法院昨日宣判一宗涉三十三人的黑社会组织案件,其中主犯张俊、郭满诒共同或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八年。其馀三十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至九个月。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