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拍女童裙底判社服令

2019-06-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教育中心男教师声称为释放工作压力,于去年三月以手机偷拍两名女童裙底,早前被控两项有犯罪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惟因终审法院在四月就此控罪颁下判词,裁定以手机通讯或拍照犯案不算触犯该条例。控方昨改控两项作出有违公德行为罪,被告昨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二百小时社会服务令。辩方昨求情时称,二十九岁被告霍景龙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犯案只是想释放工作压力,审判受拖延亦不全是被告的错。裁判官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即使判被告即时监禁亦不为过,但考量到事件拖延已久,故判处二百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七九四──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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