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国斌:中小企对《逃犯例》仍有忧虑
2019-04-08 00:00
保安局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上星期已提交至立法会首读及二读。自由党锺国斌昨出席论坛时表示,商界早前要求剔出约十三项罪行,但政府只剔出其中九项,透露商界对修例仍有疑虑。他以贿赂为例,指过往内地容许小规模贿赂,但一旦国情改变再不容许,相关行为则会视为违法,担心修例后会因此被引渡,要求政府澄清如何处理。锺国斌建议政府仿效廉政公署成立初期的做法,加入豁免期,而台湾凶杀案疑犯则以个别方式处理,「希望立法后才计数。」
被问到会否关注内地公平审讯问题时,锺国斌指自己并非专业人士,难以评论内地司法程序问题。他续指,每个国家的司法制度不一,建议可提高香港法庭把关门槛,增强市民及商界的保障及信心。他亦认为,「只是经过特首(启动程序)是绝对不足够」,指会徵询意见研究如何加强启动门槛。
商界是否支持成为通过修例的关键,锺国斌说,自己是代表纺织界,不是代表「西环」或「中环」,现时的行动已向中环说「不」,他近日已向业界发放问卷收集意见。他又指,在道德上难以全然否定修订,但商界会继续争取改善修订内容,重申现时仍有议员未表态支持修订,认为政府未必够票通过。
出席同一论坛的资深传媒人胡力汉表示,修例通过后,传媒负责人和管理层有机会因派记者采访而负上刑责,担心传媒机构因此减少派人到内地采访,外国传媒也或会将亚太地区的总部撤出香港,加速淡化香港的国际地位和角色。前法律界议员吴霭仪则指,移交逃犯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平审讯,质疑特首郑月娥早前称不适合评价大陆司法制度,是否代表公平审讯的因素不在其考虑之列。
政府发言人回应指,修例建议主要针对干犯严重罪行的逃犯,绝不影响香港的新闻和言论自由,又指修例建议内,可移交的都是严重罪行,所有可能移交的行为,必定是如果在香港发生属刑事罪行,否则不可以移交。发言人强调,新闻和言论自由等方面的行为,全都受到《基本法》和香港法律充分保障,特区政府十分尊重记者的采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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