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医生免实习 医委会今商两方案
2019-04-03 00:00
现时若具专科资格的海外医生,透过有限度注册来港行医时,须要到公立医院实习半年,有声音认为实习期打击海外医生来港意欲,建议豁免。
掌管相关规定的医委会今午开会讨论,据悉医委会主要讨论两个方案,第一是海外医生在公院执业满三年,并通过执业资格试便不用实习半年,另一便是通过考试后须强制留在公院工作五年。
医委会三十二名委员中,七名是医学会选出的委员。医学会昨晚亦有讨论方案,身兼医委会成员的医学会义务秘书杨协和指,自己较支持五年方案,甚至愈长愈好,因为可以减轻公立医院人手短缺问题,反指三年方案时间太短,成效不彰,三年后海外医生便可到私人市场执业。
医委会业外委员陈永佳则认为,海外专科医生通过执业试后,在医管局工作三年便可获得执业资格。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则称,通过执业资格试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如在公立医院工作满三年便可豁免实习要求,对现时欲来港工作的海外医生更具吸引力。至于五年方案,社协认为海外医生前后可能要留在公立医院八年,方案不具吸引力,亦可能因一直未有正式注册 (full registration),令他们和其他本地医生的待遇及晋升机会有差异,因而感到不公平,影响回流决定。
社协表示,医生团体辩称这要求可令海外医生留在医管局更长时间,纾缓公立医院人手紧绌,但此举根本是窒碍医生回流,无助增加人手。
社协引述政府资料指,八名非本地培训医生在通过执业试及正式注册后,有六名继续在公立医院服务,可见在现时没有明文规定捆绑年期下,大多数也倾向留在公立医院,因此规定捆绑年期是不必要的,也会窒碍海外医生来港。
医委会今日讨论方案,并由主席刘允怡决定是否即场投票通过。《医生注册条例》第 4(2)条规定,医委会会议的法定开会人数为十三名委员。
有医委会成员补充,只要在席的一半委员支持,表决便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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