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德权:《国歌法》核心在尊重

2019-03-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昨继续审议《国歌条例草案》,多名民主派议员就弁言部分提出质疑。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见图)强调,弁言只用作解释立法背景和原意,本身不衍生法律责任,强调条例核心是尊重国歌,和规范市民不要作侮辱国歌的行为。此外,会议接近尾声时,委员会主席廖长江就议员发言「划线」,民主党许智峯要求再发言不果反驳廖长江,遭下令离场,最后被保安员抬走。

昨日《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上,多名民主派议员就弁言部分提问,包括关注「弘扬爱国精神」的定义。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质疑,爱国精神是否意指须拥护中国共产党,关注将来律政司如何建议法庭去理解。党友谭文豪亦质疑,若奏唱国歌时,有人身穿「打倒共产党」或「结束一党专政」的衣服,是否等同不爱国。工党张超雄提出,爱国精神和爱国主义有温和至极端等不同程度之分,要求当局解释爱国是否等于爱党,让中小学教授国歌时有清晰指引。

聂德权强调,弁言只用作解释立法背景和原意,本身不衍生法律责任,而弁言中的「爱国精神」没严谨定义,按一般常识理解即可,「公民有国家观念和爱国精神是很正常的事」。他强调条文核心是尊重国歌,和规范市民不要作侮辱国歌的行为。

议会阵线毛孟静提到,弁言中文版本采用「爱国精神」,英文版本却指「爱国主义」,质疑两者有差异。聂德权表示,在本地立法时,条例草案的英文部分,会参考全国性法律的英文版本,如果该英文版本没问题便会采纳。

人民力量陈志全则指出,《国歌法》全国性法律的第三条列明「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草案的弁言部分却把当中的「公民」改为「个人」,反映涵盖范围被大幅扩大。张超雄亦认为,要求外国人维护另一个国家的尊严是强人所难。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解释,条例将于香港实施,任何人均须守法,包括并非中国公民的游客。

此外,会议完结前约十五分钟,委员会主席廖长江就议员发言「划线」,提醒有意发言的议员按钮示意。民主党许智峯于「划线」后才要求发言被拒,随即于席上抗议廖长江滥权,被对方下令离场。许拒绝,最终由保安员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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