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欧协议第三度遭否决 4.12前须定出未来方向

2019-03-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昨天原本是英国预定脱欧的日子,在延后脱欧后,首相文翠珊当日第三度将脱欧协议提交国会表决,结果仍遭国会以五十八票的差距否决,英国势无法在五月二十二日脱欧,接下来得在四月十二日或之前提出下一步做法。外界预期英国较长时间延后脱欧的机会大增。据报,欧盟领袖准备在四月十日的特别峰会上,要求英国较长时间延迟脱欧(可能长达一年),或是无协议脱欧(硬脱欧)。

由于下议院议长白高汉反对文翠珊拿一模一样的脱欧协议再度闯关,文翠珊将脱欧协议分拆为两部分,昨天只表决当中《退出协议》部分,不包括有关欧盟与英国未来关系的政治宣言部分。先前表明反对同一草案第三度闯关的下议院议长白高汉指出,由于草案已分拆,可视之为新议案,因而批准国会表决。表决前,文翠珊在国会演说,呼吁议员支持脱欧协议,指出那是确保脱欧的最后机会。

国会议员约于香港时间晚上十时三十分投票表决《退出协议》,结果以三百四十四票对二百八十六票,第三次否决文翠珊的脱欧协议。执政保守党的盟友北爱民主统一党在表决前已表明,有关北爱尔兰边界的「最后担保」方案的问题未解决,不会投赞成票。该党指「最后担保」方案会令北爱和爱尔兰不会出现硬边界,忧虑有关安排会令北爱的经济地位会和英国其他地区不同。工党党魁郝尔彬则说,不能把退出协议和政治宣言分开表决,这么做是「蒙着眼睛脱欧」。

部分保守党议员亦在昨天投票时不支持脱欧协议。文翠珊的脱欧协议今年一月第一次在国会表决时,以二百三十票差距被否决,本月第二次表决时,差距虽然缩小至一百四十九票,但依旧相当大。

英国自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启动里斯本条约第五十条,展开脱欧程序,原期限是两年内需完成脱欧,但因英国国会未批准脱欧协议而延期。 欧盟上周批准英国押后至五月二十二日脱欧,但条件是英国国会必须通过脱欧协议,否则面临四月十二日或之前硬脱欧,或再延长脱欧日期。若延脱欧,必须参与五月的欧洲议会选举。

英国会周五再度否决脱欧协议后,英国须于四月十二日前确定下一步做法。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早前曾表示,在此情况下,英国仍可在有协议脱欧、无协议脱欧(硬脱欧)、较长的延期及取消脱欧等选项作出选择。 欧盟高层官员透露,欧盟领袖准备在四月十日举行的特别峰会上向英国施压,要求英国较长时间延迟脱欧(可能长达一年),或是无协议脱欧。

英国会拟于四月一日举行第二轮指示性投票,若是有脱欧剧本获得多数票,可以成为文翠珊未来行动的参考依据。但由于八个选项已在周三全遭否决,再投一次也恐难出现一个能有多数支持的选项。文翠珊去年十一月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分为五百八十五页长的《退出协议》与二十六页的《英欧未来关系政治宣言》两部分,前者具法律约束力,涉及「分手费」、公民权、北爱边境「最后担保」方案等事宜。另一部分是有关英国与欧盟未来双边关系的政治宣言,不具法律约束力。许多议员对于政府分拆表决表示不满,指责这是投机取巧,也有人质疑合法性。保守党下议院领袖利雅华则表示,表决《退出协议》符合上周欧盟提出的押后脱欧条件。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