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未有建議買家託管訂金罰停牌

2019-05-14 10:00

地監局近日公布多宗代理及地產公司違規個案,其中以康寧物業名稱經營的代理馬麗君,因未有以書面形式建議買方安排由律師行託管訂金,以及告知買方不託管訂金的風險,因而違規,被地監局違反操守守則,暫時吊銷牌照(停牌)1個月、罰款8000元及譴責。

據地監局資顯示,案件於上月17日進行裁決,涉案代理馬麗君,因未有遵守《操守守則》第3.2.1段,在安排買賣雙方訂立臨時買賣協議前,未有以書面形式建議買方安排由律師行託管訂金,以及告知買方不託管訂金的風險。該名代理並未有出席研訊,僅以書面方式承認地監局對其作出指稱,及指稱的案情,並同意研訊在其缺席的情況下進行。被地監局裁定違反操守守則,暫時吊銷牌照1個月、罰款8000元及譴責,並需取得監管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下的1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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