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會新指引:1076呎以下分層戶不可招標

2019-05-11 08:05

新盤透過招標形式推售,往往暗藏各項折扣及回贈,令單位真實成交價欠奉,透明度不足,在引起市場極大迴響下,地建會日前發出新指引,規定一千零七十六方呎以下的分層戶,不可以招標形式發售;同時,有關單位的成交額及買家最終選擇的優惠計畫,均會及時在成交記錄冊更新。

成交額及優惠須及時更新

《星島日報》率先披露,政府跟進新盤暗藏各類折扣及回贈,令單位實際成交價不清晰,回贈迂迴引起混亂,引起市場廣泛關注後,地設會及政府亦先後作出行動,地建會日前向旗下會員發出四項新指引,包括對可作招標形式出售的單位,定出明確的定義。該指引指出,為提高透明度,有關招標文件、包括為買家提供之所有優惠計畫及詳細條款,均會上載至發展商項目的網站、並提交予銷監局,此外,有關單位的成交額及買家最終選擇的優惠計畫,均會及時在成交記錄冊更新。

洋房及特色戶等可標售

同時,該指引表明,商會自四月四日發出有關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模式指引後,接獲會員查詢要求就「非豪宅」定義作更具體說明,商會執委員於四月二十六日會議上,就此作出討論並議決如下:獨立屋、洋房及特色戶(即複式單位、頂層連天台單位、低層連平台、庭園或花園之單位)可以招標方式出售;以及實用面積小於一千零七十六方呎之分層單位,不可以招標方式出售。

最遲須六月一日全面落實

有關實用面積的設定,執委會認同可因應市況變動而作出相應調整。同時,為顧及個別發展項目之銷售安排,該會同意設定過渡期,呼籲會員在可行情況下盡早引入上述指引,惟最遲須於今年六月一日全面落實。

陳帆:緊密留意新樓銷售

此外,《星島日報》日前獨家報道,政府正密切關注到發展商推售新盤時,有關回贈及代理佣金欠透明度,擬加強規管發展商賣樓手法,包括發展商須全面公布代理佣金。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則回應表示,銷監局及地產代理監管局早前就一手樓銷售,向發展商及地產經紀發出提醒,留意到情況已逐步改善。他說:「當然銷監局會緊密留意一手樓銷售的情況,我們的目標是希望發展商銷售一手住宅物業的時候,都盡可能將資訊全面公開而透明,讓採購的市民得到全面的資訊,確保交易公平和透明。」

地建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昨表示,對於公開新盤代理佣金,政府毋須立法,因會影響自由市場運作。惟他卻表明,不建議代理私下向買家回佣。本報地產組

《星島日報》地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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