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宗】台女電波拉皮毀容滿面水泡 哭訴診所醫生不具資格
2019-05-09 21:11
台灣一名40多歲的林姓女子今年初到台北一家醫學美容診所接受電波拉皮,未料術後全臉二級燒傷,下巴冒出一粒粒葡萄狀水泡、視網膜亦要進行2次破洞修補手術,成為全球首宗電波拉皮造成臉部二級燒傷。林女今日召開記者會哭訴,數月來因醫治毀容承受極大精神及肉體痛苦,日常生活及工作大受影響。其代表律師則指,涉事診所治療前未有醫生問診,卻在林女病歷上有紀錄,涉嫌偽造問診紀錄,而且施手術的醫生原來不具相關操作資格。
林女憶述,今年1月完成療程離開診所時,在電梯內已感受到劇烈的灼熱與刺痛,臉上也已經冒出數個橘黃色水泡,隨後水泡擴散至雙邊臉頰、下巴、頸部。她不斷向診所追問情況,卻得到「這是正常的」回應。
翌日中午,林女再到診所,醫生見她滿臉焦黑的水泡才說要送醫院,此時她的臉已經腫到連眼睛也無法睜開。當她送到急症室後,醫生隨即進行「刮除面部水泡」與「撕剪焦黑壞死皮膚」手術,過程讓林女痛不欲生。
林女留醫兩周期間,接受了2次的視網膜破洞修補手術,以及3次的眼科會診,4次的精神科治療,10多次的無麻醉清洗傷口。出院後,林女也因面容無法工作,心理受到極大創傷。
林女代表律師又指,診所建議她在「舒眠麻醉」狀態下執行電波及音波兩種療程,但儀器說明不建議在全身麻醉下施行,也不得施打眼部;儀器又說明限由「整型外科及皮膚科醫師」使用,但該名醫生不具相關操作資格,診所網頁竟然宣稱其具有相關專長。
另外,為林女做手術的醫生未有在治療前評估,但林女病歷上卻紀錄前1日有醫生問診,涉嫌偽造紀錄。更可疑的是,儀器原廠回覆指,並沒有提供相關儀器給予該診所。律師指,將起訴診所「業務過失傷害」。
林女指,涉事診所院長自稱在業界小有名氣,承諾會負責任,又透過衛生局提出以5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2.8萬港元)和解。林女不滿賠償未有出席,衛生局再來信指她沒有意願出席和解。林的律師正去信衛生局要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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