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證潛金像獎會場追星 兩內地漢獲判緩刑
2019-05-06 13:26
兩名內地漢上月因「只係想同電影明星合照和拍攝」而使用偽造的證件,潛入在尖沙嘴文化中心舉行的第38屆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典禮。二男早前承認欺詐罪及使用虛假文書共兩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2個月及3個月,二人均獲緩刑1年至1年零3個月。
兩被告分別是來自沈陽的宣傳及媒體工作者胡方旭(36歲),及來自深圳的攝影師陶文宝(29歲)。胡被控一項欺詐罪,而陶則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兩名男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胡的報告指他因無知而犯罪,守法意識薄弱,但沒有計劃犯下是次事件,只是單純在場外買下別人兜售的證件。吳蕙芳主任裁判官判刑時胡「破壞規矩」,吳官指胡曾說「國內這樣的情況非常普遍」,惟吳官以普通話斥胡:「我不相信內地的法律有任何不足的地方,我已不認為你看得很清楚。這次事件顯然涉及刑事,是你的守法意識非常薄弱⋯我接受此次是個別情況⋯但如果你下次來港再犯同類案件,必定嚴懲」。胡最終被判監禁2個月,緩刑1年。
陶的報告則指出他並沒有任何賭博、吸毒等壞習慣,但因經濟問題而欠債,一直與妻子積極工作以歸還貸款,二人亦需供養及照顧一名5歲的女兒。辯方指任職攝影師的陶有真誠的悔意,而假證是由友人提供,在接獲明知是假證時仍犯罪的原因只是想拍下明星照片來推廣其生意,以賺錢養家糊口及還債。吳官判刑時向陶說:「你以後最好跟我老老實實地做人,你如果不老實的話,下一代一定亦不是老實人,上樑不正下樑歪,身為父母應做好榜樣」。陶最終被判監禁3個月,緩刑15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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