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涂謹申:秘書處未經同意發通告 已指示陳維安收回

2019-05-04 20:45

涂謹申認為委員會是否採納指引,應在周一的會議上討論。資料圖片
涂謹申認為委員會是否採納指引,應在周一的會議上討論。資料圖片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傍晚通過向《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委員會發出指引,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主持主席選舉後約一小時後,法案委員會秘書向委員發出通告,要求委員於周一正午前回覆對指引的考慮,並稱若法案委員會過半數委員支持採‍納有關指引,有關指引將視為獲得採納。

委員會最資深議員、民主黨涂謹申強調,立法會秘書處並未經其同意發出該通告,又認為委員會是否採納指引,應在周一的會議上討論,而非以傳閱文件形式決定。他表示已指示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收回該通告,並對秘書處的中立性表示嚴重質疑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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