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串謀友人呃18萬元保險 判入獄11周
2019-04-30 14:37
曾任保險從業員的男警員串謀友人從6間保險公司騙取共約18萬元保險賠償,他早前一共承認串謀詐騙等11項罪。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斥男警干犯的罪行嚴重,男警在本案中乃主導角色,但考慮到男警主動賠償全數涉款,又曾提出協助控方調查,酌情減刑後判處被告入獄11星期。裁判官又頒下賠償令,被告須賠償涉事保險公司逾14900元。
36歲被告詹廣信庭上作最後求情,指自己已服刑2周,深感悔意,希望能及早回家照料身體抱恙的父親。
裁判官判刑時指責被告罪行嚴重,本案是有計劃、預謀的組織犯罪。裁判官續指,保險公司為方便申索人和節省成本,省略繁文縟節的程序,豈料被告利用以上弱點作出欺詐行為。
裁判官亦同意被告於本案中角色重要,但被告認罪後主動提出還款。被告又欲協助控方,姑勿論終被控方婉拒,裁判官同意此是減刑理由。
案情指,被告於2014至2017年間,多次聯同其任職散工的友人,向6間保險公司訛稱自己家中遭爆竊、背包遭賊人割爛財物被盜,以獲得約18萬元的保險賠償。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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