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告扮客交收名表以胡椒噴霧搶劫被判囚 官斥:機會畀咗無數次
2019-04-29 18:32
網上賣家去年4月在尖沙嘴南洋中心遭多名男子伏撃,匪徒以胡椒噴霧噴賣家雙眼後劫去一隻價值20萬元的名貴腕表。三名認罪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搶劫罪,由於3人已不是初次犯案,法官斥:「機會已經畀咗無數咁多次。」今在高等法院判三名被告入獄三年零四個月至四年不等。
28歲首被告吳祖軒有前年3月牽涉一宗縱火,8架車當場被燒毀,翌月14日參與本次搶劫後才被逮捕。身為主謀的31歲次被告潘俊達提議吳使用胡椒噴霧搶劫,案底纍纍的47歲第三被告范秀良事前亦知悉吳會用到胡椒噴霧。
法官直言3人均因家庭經濟壓力而犯案,本案是「有組織」、「精心策劃」的搶劫案。范年紀最大,負責接頭;吳年紀最輕,負責逃跑;最終贓物落有主腦潘手中。吳早前因縱火被判囚4年,意味著吳連同本搶劫案,至少有7年4個月的生涯在獄中渡過。
案發去年4月14日,賣家姚使賓應網上買家請求,下午到南洋中心交收一隻勞力士手表。未幾,第三被告范秀良自稱是買家出現,稍後首被告吳祖軒突然以胡椒噴霧攻擊姚及其友人,范趁機奪走手表。姚高呼求救。兩名途人見狀上前與姚合力制服吳。友人則窮追范,范最終成功攜同贓物登上接應私家車逃去。
案中另有2人獲撤控,宋福和和賈愷林受審前,法官裁定警方口供有可疑,拒絕口供呈堂。控方因此再沒證據起訴2位。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755
更新時間: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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