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福利】政府擬修例引謹慎責任重罰至最高囚10年 今起諮詢公眾
2019-04-26 09:41
為提升動物福利,政府今日(26日)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漁護署表示,非常重視動物福利,社會有聲音要求政府檢討這方面的法例。參考海外地區的相關法例和經驗,並考慮到動物福利機構、公眾及立法會議員對動物福利的意見後,政府提出透過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由現時防止和懲罰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擴展至要求積極妥善照顧動物。同時,漁護署會與動物福利團體合作,加強公眾教育,以提升動物福利。
政府建議加重殘酷對待動物罰則,由現時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增至最多監禁10年,罰款由20萬至200萬不等,亦建議可指定期間或永久剝奪已定罪人士的動物飼養權;另亦建議引入「謹慎責任」,即動物負責人確保照顧動物食水及良好居住環境等需要,若違例最高監禁3年。
漁護署指,近年社會日益關注與動物福利相關的議題,不論是寵物主人或動物福利團體均希望政府檢討這方面的法例,除了減少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更要求動物負責人採取積極措施照顧動物的福利需要,以及加強法例的阻嚇力。
政府提出的有關建議包括:
1)引入積極的「謹慎責任」︰漁護署建議向動物負責人施加「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並授權政府人員向未能妥善照顧動物的人士發出改善通知書,並就違反謹慎責任的行為訂立適當的罰則。
2)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條文︰漁護署建議加重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以及授權法院可在指定期間或永久取消因殘酷對待動物而被定罪的人士飼養動物的資格
3)加強執法權力保障動物福利︰為加強保護動物免受不必要的痛苦,漁護署建議執法人員在危急時有進入處所拯救動物和檢取動物的權力。
市民可於漁護署設立有關公眾諮詢的專頁(https://www.pets.gov.hk/tc_chi/animal_health_and_welfare/Proposals_to_Enhance_Animal_Welfare.html)、食物及衞生局網頁(www.fhb.gov.hk)和政府一站通(www.gov.hk/tc/residents/government/publication/consultation/current.htm)網站下載諮詢文件。同時,漁護署將會舉辦四場公眾諮詢會,市民亦可報名參與,詳情載於上述專頁。
如市民提出書面意見,須於本年7月31日或之前以郵遞(地址:香港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5樓漁農自然護理署動物管理(發展)科)、傳真(號碼:3110 1336)或電郵(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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