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李永達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 2019-04-24 11:37 李永達 佔中九子被控在佔領運動中,就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分別裁定就1項及2項罪名成立。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李永達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法庭記者:黃梓生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佔中判刑】佔中3子判囚16個月 朱耀明緩刑2年 下一篇 【佔中判刑】鍾耀華判囚8個月緩刑2年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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