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土木署8年批11個綠化工程 10個延期完工
2019-04-17 11:39
審計署最近就政府管理綠化總綱圖的工作進行審查,留意到在06年5月至14年12月期間,土木工程拓展署批出11份推行綠化總綱圖綠化措施的工程合約,該等合約的綠化工程在07至17年間完成,但有10份合約的工程較相關合約原訂完工日期遲了約1至6個月才完工。
市區第三期的工程合約而言,有45%樹木和16%灌木未能在若干可選種植區內栽種,即完全沒有在這些種植區內栽種。
審計署亦留意到,4個地區種植的主題樹木數量和百分比均低於有關工程合約下的比率;當中位於沙田、西貢和屯門的主題樹木種植比率,更只有8%至10%,未達內部參考種植率。
截至去年10月,在康文署接管護養的3827棵在市區綠化總綱圖下所栽種的樹木中,有958棵 (25%)已被移除。當中有682棵是因為天氣惡劣和塌樹而移除,但在原有樹木遭移除之處只重植113棵(12%) 樹木。康文署表示,部分地點並無重植計劃,是因為該處植物太過濃密,亦有227 棵樹木因交通方面的考慮因素被移除,37棵被移植往他處,12 棵因提供無障礙設施而被移除。
審計署認為,康文署需要採取措施,確保適時妥為重植樹木,並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分享護養樹木的經驗,以期協助該署制訂綠化總綱圖。
另外,審計署留意到,市區和新界的綠化總綱圖由制訂和獲綠化總綱委員會批准至今已分別超過10年和5年。審計署認為,因應去年推出的《街道選樹指南》所建議的額外樹木品種,土木工程拓展署有空間可檢討市區和新界綠化總綱圖的植物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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