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男17歲時搶單車被判囚 涉案法例已廢除至今仍未出獄

2019-04-10 14:36

貝爾17歲時在公園襲擊一名男孩,並搶去對方單車,2007年3月被判「保護公眾監禁刑罰」,至今29歲仍在獄中渡日。 網上圖片
貝爾17歲時在公園襲擊一名男孩,並搶去對方單車,2007年3月被判「保護公眾監禁刑罰」,至今29歲仍在獄中渡日。 網上圖片

英國一名男子貝爾(Wayne Bell)17歲時在公園襲擊一名男孩,並搶去對方單車,被經過的警員看到將他拘捕,2007年3月被判「保護公眾監禁刑罰」。

所謂「保護公眾監禁刑罰」是英國政府在2005年至2012年間實施的一項刑罰,目的是確保危險的暴力犯和性罪犯留在監獄,直至不再對社會構成威脅。犯人通常會被判入獄數年,然後必須說服假釋委員會出獄後不再犯事才能獲釋。由於刑罰甚具爭議,2012年被歐洲法院裁定違反人權而廢除,但不影響過去的判刑。現時仍有2000多名被判處有關刑罰的犯人在囚,出獄無期。

原本只要服刑滿4年就有機會出獄的貝爾,就因為這個原因被假釋委員會4次裁定有可能危害社會,因此12年後的今天,29歲的貝爾仍然在獄中渡日。

然而,監獄根本沒有課程教囚犯證明自己已經洗心革面,所以他們不懂如何給假釋委員會留下好印象。貝爾一次又一次遭拒絕釋放,漸漸變得絕望,開始與其他囚犯打架,導致獲釋的機會更低。

假釋委員會發言人表示,無法評論個別事件,但強調委員會的角色是決定囚犯獲釋後會否危害社會,「委員會的態度非常審慎,因為公眾安全是最重要的。」

貝爾的父親說:「我曾以為兒子很快就會出來,以為他只會在裏面待幾年……他看着殺人犯和強姦犯進去又出來,而他打人和搶單車的刑罰和罪行根本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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