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打獵誤當朋友為野豬 開槍擊中致癱瘓囚兩年
2019-04-09 17:44
杭州臨安區一名郭姓男村民在打獵時誤傷同伴致其重傷,以過失致人重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018年2月8日凌晨,郭男與3名同伴在公安機關處申請、領取散彈獵槍後,一同前往臨安區於潛鎮的山上狩獵。到達山腳時,其中兩人覺得有點睏,續到車上休息。只剩郭男和另一名雷姓同伴繼續上山各自尋找獵物。
隨後,郭男發現草叢中有一絲紅光,便誤將雷男頭上的礦燈認作野豬眼睛的反光,便向紅光處開了一槍。及後聽見雷男的慘叫聲時,才意識到自己誤傷同伴,立即將雷男送往醫院。
經搶救,雷男雖脫離了生命危險,但由於被散彈擊中頭部、臉部、脊椎等部位,雷某因此被毀容,左眼失明,癱瘓在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經鑑定,傷勢構成重傷一級。
據了解,雷男受傷後,郭男墊付了10餘萬元醫藥費。法官提醒,槍支是殺傷力極強的武器,郭男的一時不慎,毀了兩個家庭,不僅讓好友癱瘓在床,也讓自己身陷囹圄。因此涉槍者應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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