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新聞界或減派員到內地 傳媒人憂外媒遷出分部

2019-04-07 20:55

記協、獨立評論人協會與浸大新聞系合辦論壇。
記協、獨立評論人協會與浸大新聞系合辦論壇。

香港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處理台灣殺人案及制度漏洞,香港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與浸大新聞系今日合辦論壇。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表示,不敢說政府在修例上會百分百夠票通過。

鍾國斌表示,至今仍有議員未表態,不敢說政府夠票通過。他又指,商界要求剔出約13項罪行,最終政府剔出9項,並不包括賄賂。他指,商界過往因為國情所需而作出的行為,可能構成犯法,擔心日後一旦國情改變,就會在香港被拘捕。他又指,現時的關鍵是條例有否追溯期,並指或能否仿效廉政公署成立初期的做法。

立法會前法律界代表吳靄儀則指,需確保該地區有公平審訊,才符合引渡或移交條件。她促請特區政府回應,修訂如何保障被移交後的疑犯獲公平審訊。

另外,資深傳媒人胡力漢表示,身處香港的傳媒決策層會因派記者到內地採訪,而要面對與身處內地採訪的記者同樣的高風險和壓力,甚至同承受法律責任,失去香港作為「safe house(安全屋)」的作用,最終可引致新聞機構減少中國新聞的資源、或不派員前往當地採訪,甚至令國際傳媒的決策部門撤出香港。資深傳媒人程翔則認為,即使港府指不會移送政治犯,但若內地用非政治罪名作出起訴,港府屆時便不能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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