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印全家福宣示主權 不忿回傳胸部特寫怒告小三
2019-04-07 15:19
台中一名少婦驚悉老公結識了小三後,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傳全家福相給小三,藉此宣示主權,誰知半個月後,小三不甘示弱回傳沖涼裸照及胸部特寫相,少婦怒不可遏,將小三告上法院,台中地院以小三破壞少婦婚姻生活判賠10萬元新台幣,全案仍可上訴。
事發在去年3月小三供稱一直不知莊男已結婚才交往,又指不知正印是莊男元配,亦沒有看過他們的全家福,只是看過少婦與莊自拍合照及一張小孩單獨入鏡照。後來得知莊男已婚後已疏遠並拒絕與莊男發生性關係。
不過,少婦指小三是明知莊男是她的丈夫,去年5月間多次偕同莊一同出遊,2人有擁抱、牽手更有親吻照片;另李女與莊於同年6月18日在車內有性關係對話內容,及有行車記錄器對話可證。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