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楊岳橋倡港台民間平台協商免涉「一個中國」
2019-04-06 14:46
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處理台灣殺人案及解決制度漏洞,對於大陸和台灣在2009年已就移交逃犯達成協議。公民黨議員楊岳橋指,大陸與台灣達成的協議建基於「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和「海峽交流基金會」兩個「民間平台」,避免牽涉一個中國的原則。
楊岳橋質疑,香港政府為何不繞過政治爭拗,指港台兩地同樣有「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與「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但特區政府一直置若罔聞。
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前日出席活動時表示,台灣和大陸即使是敵對政府,也可達成移交逃犯協議,反問香港與大陸為何不可。
根據資料,兩岸於2009年4月26日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建立共同打擊犯罪機制,針對在台灣犯罪後潛逃至大陸躲藏的疑犯或被告,以及在台灣的大陸刑事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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