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民邨59歲裝修工 爛醉誤姦15歲女囚2年10個月
2019-04-01 12:11
年近六旬的裝修男工人去年3月爛醉回家,上床後竟將15歲女兒誤當妻子與她性交,直至女兒開聲才驚覺犯下大錯。裝修工人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罪,法官認為縱使受害女兒早已原諒被告,不願對方坐監,但強調被告喝至爛醉自招惡果,法庭亦有責任保護婦女幼小,最終判被告入獄2年10個月。
現年59歲的被告承認於去年3月22日,在何文田愛民邨的寓所內強姦當時15歲的女兒。法官坦言本案案情不尋常,受害女兒拒絕在創傷報告中講述本案對她有何影響,反而對社工未通知她下便報警深感憤怒,又對父親入獄感到無比內疚,深盼父親早日歸家。惟法官強調,強姦屬嚴重罪行,法庭判刑必須反映社會公憤。由於被告認罪加上女兒求情,被告可獲減刑。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當日前一晚與同事喝至爛醉,渾身酒氣回家,當時他的女兒在寓所一張碌架床的下格。由於被告妻子通常在下格床睡,被告誤以為女兒是妻子,向對方表示有意性交。女兒澄清自己身分後靠牆而睡,被告卻上床並從後撫摸女兒胸部,更脫下女兒褲子從後強姦她,直至女兒出聲,被告才猛然醒覺,立時抽出陰莖,但仍然自瀆至射精。
被告於23日早晨被告知事件,當場向女兒道歉。被告妻子不知如何處理,遂向社工求助,後者報警揭發事件。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女兒與母親關係欠佳,其兄長又正在英國留學,故被告對她而言是唯一可以分享自己內心感受的人。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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