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李家超確保不會有政治犯移交 內地對公開審訊慎重處理

2019-03-31 19:59

李家超強調絕對有信心無人因為政治罪行被移交。資料圖片
李家超強調絕對有信心無人因為政治罪行被移交。資料圖片

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處理台灣殺人案以及制度漏洞。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絕對有信心無人因為政治罪行被移交。他又指,曾向內地提出移交疑犯後必須有公開審訊等保障,內地表示要慎重處理。

李家超指,條例中有幾條條文防止政治案件被「包裝」發生。律政司及本港法庭都會把關,且法庭公開聆訊時,傳媒一定廣泛報道,所有抗辯理由都高度透明,是否政治性質罪行,大家都會看到、判斷到。

李家超舉例,某一個申請引渡國家,發生完政變,現屆政府追究上屆政府責任,也可能涉及政治性質,政府律師有多年經驗。他又假設,申請引渡的地方指控某人偷了100萬,其實第一他沒有偷100萬;第二是因為他寫了一篇政治性文章,所以申請是誣衊他的,法庭就會聆聽。

對於能否跟內地預先協議必須有公開審訊等才移交,李家超就指各地司法制度不同,應保持彈性。李家超稱,跟內地一些對口單位溝通過,對方表示要慎重處理。李家超引述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有說明在甚麼情況下公開審訊,在甚麼情況下可以不公開審訊,例如涉及國家安全,或個人私隱。

李家超強調,指不相信機制會被濫用,否則港府之後亦有權拒絕相關的其他申請。他又不認為有地區會取消跟本港長期的司法協議,或影響來港投資意欲,因為修例防止本港成逃犯「避風塘」,可保護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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