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中心分判商涉改物料詐騙20萬 被告否認控罪
2019-03-21 16:57
53歲建築公司前董事總經理,涉嫌串謀欺詐戲曲中心建築項目的總承建商「協興」,以隱瞞在戲曲中心的金屬天花工程中,未有使用指定纖維水泥板,從而令到該名經理的公司節省約20萬元。被告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5月16日進行審前覆核。
被告朱盛龍,53歲,時任戲曲中心「羅保盛」的董事總經理。他涉嫌於16年11月1日至17年8月26日期間,與「羅保盛」合約經理姚永恆,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協興」,即不誠實地導致及隱瞞在未經「協興」批准而在戲曲中心裝嵌金屬天花模組面板工程進行時,使用非HardiFlex的纖維水泥板。
法庭記者:林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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