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跟蹤女子揸胸兼搶電話 男技術員認非禮:對方大叫我好驚

2019-03-20 12:46

被告向法官求情希望從輕發落讓他重過正常生活。網圖
被告向法官求情希望從輕發落讓他重過正常生活。網圖

年輕男技術員去年凌晨飲酒後跟蹤22歲女子,更突然走近問:「可唔可以同你做朋友?」後捏事主胸部,事主欲報警時被搶電話、掩口、抓頸及揸胸,男技術員在有人到場時便逃之夭夭。男子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求情時指:「我嗰時飲咗酒,好驚」,裁判官立即反問:「你飲咗酒,邊個驚呀?」。案件押後至4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柙候判。

案情指於2018年10月14日,22歲女事主X回家途中發現被告蘇偉倫(26歲)在附近突然放慢腳步,X懷疑被跟蹤而感到擔心及害怕,X便找長椅坐下以等待蘇離開,期間X亦向朋友傳送訊息求助,並特意避免與蘇的眼神接觸。但蘇突然走近X並問:「可唔可以同你做朋友?」,蘇便用手揸X左邊胸部,X取出電話欲報警時被蘇搶走電話,二人糾纏期間X坐地大叫求助但遭蘇掩口,蘇一手抓著X的頸部,一手揸胸近一分鐘,直至女途人路過時蘇便趕忙逃離現場。

26歲被告蘇偉倫今天沒有律師代表,蘇求情時表示:「因為嗰時飲咗酒同好驚,就做咗(上述)嗰啲行為」,羅德泉主任裁判官反問指:「你飲咗酒,邊個驚呀?」,蘇則堅稱:「對方(X)大叫,我好驚」。蘇指警方調查案件時曾到訪其公司,而事件令他失去工作,在難關重重圍困的情況下現在終於找到兼職工作,故冀法官從輕發落,讓他重過正常生活。

26歲被告蘇偉倫被控於2018年10月14日,在香港仔田灣邨田健樓對出位置,猥褻侵犯22歲女事主。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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