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致金侄女】棄保可充公保釋金 不回警署報到非刑事罪
2019-03-17 20:53
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Amina今年一月涉嫌停牌駕駛,上月須向警方報到,但最終無報到被警方通緝。今早她又涉嫌在家襲擊父母,被父母報警拘捕。有律師指,警方不能就棄保及未有依期回警署報到,提出刑事檢控,最多只可以疑犯違反保釋條件,充公其保釋金。
律師表示,由於疑犯並未定罪,棄保潛逃屬違反警方的保釋條款,但不能作出檢控。除非疑犯的保釋令由法庭頒布,棄保潛逃則屬於藐視法庭,警方便可據此提出檢控。
律師又指,棄保潛逃並非大罪,疑犯將會損失保釋金。惟日後一旦被起訴時,更有被長時間拘押的風險。當警方就疑犯最初觸犯的罪行提出刑事檢控時,可以疑犯曾棄保為由,向法官提出拒絕讓被告保釋候審。法官會視乎案件性質及控方看法,決定是否將疑犯還柙、加大保釋金、甚至扣起旅遊證件等。
律師續指,若警方認為疑犯棄保潛逃的風險高,或所犯的罪行性質嚴重,警方在拘捕後一般不會讓其保釋,並會爭取在48小時內蒐集足夠的基本證據,對疑犯立即作出刑事檢控。
對於Amina父母因被襲擊而報警,律師指,法律上市民沒有舉報或拘捕犯罪人士的責任,家長就算與棄保潛逃子女同住一室朝夕相對,家長也不會因此負上法律責任。因為難以證明家長一定知道子女沒有向警方報到。除非家長在明知子女被通緝,故意協助其匿藏,逃避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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