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爆解約大風暴 港台韓經理人辣招操控藝人大揭秘
2019-03-17 16:20
鄧紫棋(G.E.M.)與一手栽培她的經理人公司爆出合約糾紛,即時解約鬧上法庭,歌曲版權保不住,連用了十一年的中英文藝名都賠上,前途未卜,成名前藝人都要面對經理人公司的辣招,為自保唯有各出奇謀!
27歲的鄧紫棋(G.E.M.)出道獲封為「樂壇小巨肺」,2014年參加內地湖南衛視的歌唱比賽節目《我是歌手》連奪多次冠軍,成功突圍北上掘金,身價亦百級跳,出席活動的身價由3萬元人民幣加至120萬元人民幣,升幅高達40倍,成為炙手可熱的廣告代言人,一口氣舉行了七十三場世界巡迴演唱會。2015年G.E.M以年收6,200萬元人民幣躋身「福布斯中國名人榜」第11位,成為90後香港藝人之首,而G.E.M.身家估計超過3億元。
鄧紫棋賣身契綁死15年
上周四(3月7日)晚上G.E.M.突然於社交平台宣布即時終止與出道至今合作了十一年的蜂鳥音樂獨家經理合同,並表示保留其一切向蜂鳥追討賠償或採取其他法律補救行動的權利,而G.E.M又指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而走到今天這一步,是因為在漫長的商討過程中真的感到絕望,心理承受極大困擾。蜂鳥亦隨即發出聲明,否認有違約及不法行為,與G.E.M.各執一詞。
G.E.M.2006年參加歌唱比賽後認識經理人張丹後,08年正式簽約成為蜂鳥旗下歌手,簽下一張接近十五年的長約,2022年才約滿,收入平分,各佔50%,在工作上都擁有決策權。近年傳出雙方出現意見分歧,當中涉及今年的八場巡迴演唱會,部分已作公開發售,由於不想影響歌迷,G.E.M.亦全力完成演出。
與經理人公司決裂,除了合約問題需要解決外,G.E.M.還要面對很多問題,連用了11年的中英文藝名都保不住。原名叫鄧詩穎的她,鄧紫棋只是藝名,同時亦取英文名G.E.M.,乃「Get Everybody Moving」的意思。2015年因G.E.M在內地爆紅後,蜂鳥將「鄧紫棋」這個名字進行了商標註冊,所有關於音樂上的出品都受註冊商標保護,而英文名「G.E.M.」在香港亦有註冊。
「鄧紫棋」的註冊屆滿日期至2025年,G.E.M期間將不能以「鄧紫棋」作任何有關商業活動,當中包括演唱會和出版唱片等,對其演藝事業有一定影響。相反「G.E.M」的註冊至今年9月就屆滿,G.E.M仍有機會爭回註冊權。相信最令G.E.M頭痛的是她入行至今的所有歌曲版權都落入蜂鳥手上,日後舉行演唱會亦可能受制於版權問題而不能唱自己的歌曲。雖然現時前途未卜,但G.E.M依然有價有市,不少娛樂公司都有興趣把她羅致旗下,出9位數字天價力邀她加盟。
自立門戶擺脫操控
事實上,香港各大娛樂公司捧新人,合約年期一般會超過十年以上,抽佣約50-60%,滿約後如成功上位成為一二綫藝人,公司抽佣將降為15-20%。不過,為免出現合約糾紛,當紅的藝人都會選擇自立門戶,四大天王中的黎明和劉德華一早就自組經理人公司做老闆,反過來聘請一個經理人為自己處理工作,真正的話事權永遠都在自己手上,之後,鄭秀文、舒淇及陳奕迅都跟隨效法。
相比之下,台灣的經理人合約更狠辣,年期至少十二年,新人抽佣高達70-80%,連私生活亦受合約限制,拍拖都要向公司匯報,當年憑台劇《流星花園》走紅的F4成員言承旭曾聲淚俱下控訴經理人柴智屏是沒人性的吸血鬼,鬧得熱哄哄,最後雙方解約收場。
近日為電影旋風襲港的王大陸亦同一遭遇,四年前憑電影《我的少女時代》成為「台灣男神」的他爆出十六歲時因拍廣告入行簽下柴智屏公司十年經理人合約,七年來都被投閒置散,就連成名作《我的少女時代》男一角色都是靠他自己爭取回來,三年收入僅得100萬台幣(約港幣26萬),當王大陸要求提前三年解約卻被索償3,000萬台幣(約港幣780萬),做經理人的回報率比買樓更高。
韓國辣招搾乾搾盡
紅遍全球的韓國Kpop歌手表面風光,有苦自己知,韓國的經理人之「辣」媲美台灣,手執EXO、Super Junior、少女時代等當紅韓團的SM娛樂公司,經理人合約年期長達15年以上。2009年韓庚退出Super Junior時被揭簽了十三年的賣身契,更包括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條款,掀起了軒然大波。之後,由韓國公正交易委員會出面,立例管制經埋人公司和藝人所簽合約不能超過七年。
解決了合約的長年期問題,可惜仍解決不了收入抽佣及分配不均的死結,當中SM娛樂公司曾被當選為「最不人道的經埋人公司」,旗下藝人所推出的唱片的收入,SM佔95%,藝人僅得5%,若銷量達到某個理想成績,藝人的收入都只提高至10%。而演藝工作的收入,在韓國為SM佔60%,藝人佔40%。而擁有CNBLUE、AOA及FTISLAND的FNC娛樂,演藝工作的收入,公司佔70%,藝人只得30%。
韓國的合約問題,成了拆散不少當紅組合的主因,EXO於2012年出道時有12位成員,包括4位中國成員,張藝興、鹿晗、吳亦凡及黃子韜,人氣席捲全亞洲。不過,鹿晗、吳亦凡、黃子韜先後要求解約,因此鬧上法庭分手收場,唯獨張藝興選擇留下來,外傳當時張藝興與SM談了新條件,要求讓他主力在內地發展,成立個人的工作室,其收入由他和公司各分一半。
張藝興2015年自立門戶後,憑內地綜藝節目《極限挑戰》上位,如今已成為一綫當紅小生。早前更來港出席個人蠟像揭幕活動,在內地藝人明星收入榜上,張藝興擊敗了楊冪成為榜首人物,年賺過億人民幣。
搵至親幫手唔益外人
內地的經理人公司和藝人之間的收入分配是公司佔30%、藝人70%,為挽留當紅藝人,續約時會主動改為10%至20%。而「收視女王」楊冪亦睇準做經理人的賺錢潛力,自組公司簽下不少90後、00後的新人,成功捧紅了維吾爾族靚女迪麗熱巴,有機會登上娛樂女王之位。
當紅藝人自立門戶開工作室外,聘請家人出任經理人,如李冰冰的妹妹李雪、趙薇的嫂子陳蓉、李亞鵬的哥哥李亞偉、章子怡的哥哥章子男都成為了一級的經理人,正所謂肥水不流別人田,同時亦可以自己掌控話事權。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名人雜誌(逢周日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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