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投行遭證監會罰款7.8億元 瑞銀釘牌1年

2019-03-14 17:02

證監會表示,因瑞銀(UBS)在擔任三宗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應盡的責任,故予以譴責,並罰款3.75億元。證監亦局部暫時吊銷瑞銀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牌照,為期一年。該三宗上市申請分別為中國森林、天合化工及另外一家公司。
另外,證監同時暫時吊銷瑞銀高層岑天的牌照,為期兩年,原因是他在負責監督中國森林的上市申請的執行工作時,沒有履行其作為保薦人主要人員的監督職責。
證監在新聞稿列出瑞銀在中國森林及天合化工的上市申請中所犯的保薦人缺失,其中包括沒有核實中國森林的森林資產是否存在;沒有核實中國森林集團的林權;沒有核實中國森林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以及讓天合化工介入盡職審查訪談等。 證監指,會對中國森林及天合的上市申請所涉及的其他聯席保薦人採取行動。
此外,證監亦譴責渣打證券,並罰款5970萬元,原因是渣打證券在2009年擔任中國森林上市申請其中一名聯席保薦人時,未有履行應盡責任。 證監會調查發現,渣打證券共無就中國森林業務的核心範疇作出合理盡職審查。
而摩根士丹利亞洲及美林證券,亦因保薦人缺失,分別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24億元及1.2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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