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思敏置業疑遭隱瞞10萬優惠 經紀不滿被開名:你未免太霸道

2019-03-08 20:02

莊思敏上月才晒收樓照,現卻跟經紀好友鬧不快。(ig圖片)
莊思敏上月才晒收樓照,現卻跟經紀好友鬧不快。(ig圖片)

莊思敏(Jacquelin)於兩年前在港置業,以600多萬元購入何文田一單位,最近Jacquelin在臉書貼文,指名道姓並留言:「我覺得做朋友係應該真心相待唔係唔熟唔食囉,既然係咁就冇必要做朋友嘞。浪費時間又損失公錢。」Jacquelin受訪時坦承是樓宇買賣問題。
然而,有網民就在其發文留言,爆她已叫人將份糧全數給她了,現在還要開名唱衰人,反指做她朋友真慘。報道指Jacquelin跟對方是相識數年的朋友,因為她事後得知該物業有置業優惠,疑被人隱瞞約10萬元優惠,令關係破裂。
被Jacquelin開名罵的友人,亦在臉書發文反駁,稱:「1.)我要解釋一手物業和二手物業的分別,二手物業買賣是業主和買家都要付1%佣金合共2%,另外一手物業由發展商畀佣代理買家一般不需要畀佣金。2.)所有一手發展商優惠(如有)都會在合約上列明,簽署買賣合約只有你和發展商二人簽,所以沒有你所說我獨吞你的優惠或隱瞞(這樣不可能的)如果你認為我有任何隱瞞你可以去地產監管局或我公司投訴我。
「3.)你買發展商一手物業已經不用畀佣地產代理,佣金由發展商單方邊給我們代理,當日買樓時你沒有說回佣給你,如果你要回佣我也要睇下做不做,你說行家講回佣是行規不用要求代理也要自動回佣給你(不可能,你要求回佣也要經我們公司批准才可以回佣的),回佣不是你所講行規也不是發展商給你的優惠(地產監管局條例亦沒有列明回佣是行規的) 為何你仲話我唔熟唔食,仲要擺上facebook出埋報章 ,你未免太過霸道,所有我和你的對話留言我都還有記錄,其實你如果想將經紀的血汗錢作為自己的折扣,應該要在買之前商討,其實我好重視我和你的友誼,所以我已將我本人僅餘的人工都一一回購給你了, 公道自在人心。」

經紀也在臉書發文反駁莊思敏。
經紀也在臉書發文反駁莊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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