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記者報兇殺案心理創傷獲賠99萬港元
2019-03-06 20:51
澳洲墨爾本一名負責犯罪新聞的記者因為在工作中飽受心理創傷,獲賠18萬澳元(約99.3萬港元)。
名為「YZ」的記者是墨爾本《時代報》的記者,主要負責犯罪新聞報道。在2003年到2013年之間,她曾到過無數個犯罪現場,報道過幾十宗謀殺案等。2009年1月9日,YZ被指派跟進報道一名小女孩被父親丟到水中的事件。YZ在事後稱,這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天」,隨後該報社按她的要求轉到體育編輯部。
但當時《時代報》的副編輯讓她回到原來的犯罪報道工作中。她稱自己拒絕了,但被要求離開並好好想清楚。法院的文件顯示,隨後她被告知,無論是否願意,她都要回去做犯罪報道。鑑於YZ那天所受的心理創傷,以及10年間其他事件所帶來的創傷,維多利亞州法院於2月判予她18萬澳元(99.3萬港元)的賠償。
法官在判決中表示,YZ在離開該報社後,情況確實有所好轉,但「很多症狀仍然存在,她仍然很容易無定期地受到病情發作的影響」。他表示,YZ患有一系列創傷後遺症,包括抑鬱和焦慮,無端恐懼症和睡眠障礙。他說,YZ做了很多生動鮮明的噩夢,這些噩夢與她親眼目睹和重現的事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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