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到星國賣淫 179華女慘遭榨取肉金

2019-03-02 22:14

一名集團成員被捕。網圖
一名集團成員被捕。網圖

中國及新加坡警方攜手搗破一個跨國賣淫犯罪集團,逮捕201名嫌犯,當中包括2名首腦。集團首腦以「到新加坡打工幾個月可賺10萬元」作招徠,誘騙大批內地女子到新加坡賣淫,受害女子多達179人,年齡介於19歲到53歲。

27歲首腦周勝利及同黨黨朱海濤首先創辦「狼群網」,然後在透過微信等平台發廣告,以「去新加坡打工可以賺大錢,幾個月就能掙幾十萬元!」等標題吸引內地女子,完成招攬後,由集團成員向她們收錢代辦簽證,少則數千、多則上萬元。到達新加坡後再由集團成員假扮的新加坡「房東」安排住所。

住下之後,集團成員並沒有給她們找工作,而是等她們把身上的錢所剩無幾時,藉機提出賣淫賺錢的建議。如果遇到反抗比較激烈的女孩,團伙成員就會採取利誘,威逼等各種方式進行解決。由於部分女孩並沒有出境經驗,對新加坡了解也甚少,況且身上的費用也所剩無幾,在集團成員三番五次的威逼騷擾之後,最終被逼就範。

一名集團成員被捕。網圖
一名集團成員被捕。網圖

集團運作專業,既為女子偽造印章,證件收取高額簽證費,又安排她們的住宿、賣淫地點,收取高額房租;除此之外,為了吸引更多客戶,從這些女子身上榨取更多利益,周勝利還專門編寫了培訓教材,對女子進行培訓,要求她們拍性感的照片。

警方指,短短不到兩年的時間,狼群網很快成為新加坡影響最大的招嫖網站,而網站主要收入就是從賣淫的肉金中,收取少女在網站掛單的費用。按規定,如每次肉金在150新加坡元(約870港元)以下,少女每月便要向網站支付1300元至2000元(約1545至2377港元);如每次肉金為150到200新加坡元(約1158港元),少女則要支付2500元到3000元(約2970港元至3566港元)。直至案發,周勝利共獲利600餘萬元人民幣,同黨朱海濤獲利800餘萬元人民幣事後。兩人均用贓款購買房產,轎車等,供自己和家人使用,並且設法轉移非法所得贓款,逃避警方打擊。

根據新加坡「婦女憲章」,任何依靠妓女收入維持生活的行為是違法的,罪成可能面對高達5年監禁,及罰款高達1萬新元。男性重犯者可另被判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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