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店逾6年 貓貓違反食安遭勒令送走
2019-03-02 19:36
美國阿拉斯加偏遠小鎮荷馬(Homer)有一間商店,自2012年起養了一隻略胖的貓貓「暴風雨」(Stormy),很受顧客歡迎,但商店東主最近接到食物安全及衛生部門通知,在店內養貓違反食物安全標準,下令把那隻在該處住了6年有多的貓貓送走。
當地報章報道,「暴風雨」經常坐在商店其中一張長椅上,任由顧客摸牠的頭,逗人喜愛。有些居民專誠到來不是購物,而是玩貓。惟食物安全及衛生部門聲稱接到有人投訴,派出一名衛生督察進入商店調查,見到貓貓,確定該店違反法例。
在阿拉斯加州的食物安全法例下,任何有食物供應的設施都不得飼養寵物,但警犬或服務犬則例外。在大多數情況下,當局沒有嚴厲執法,但如果接到有人投訴或舉報,當局不得不採取行動。
經常光顧那家商店的女子錢伯林說,那隻貓貓已成為該商店和整個社區的一部分。她認為某些法例只適用於大城市和大都會,但有關部門應該因應不同地區的特殊環境,靈活處理。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