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圖為被襲的考牌官甘志恒。
年輕車房工人第3次考車牌不合格,情緒失控下在考牌中心大罵考牌官,考官警告或考慮報警,被告驚慌出手推開考官,令他撞到木門傷及左前臂及右腿。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辯方呈上僱主的求情信,內容對被告工作表示認可,又透露被告若考牌成功可獲加薪。辯方又指,被告並非意圖令考官受傷,犯案後感到後悔。裁判官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件押至下月13日判刑。
22歲被告許永德,被控於去年7月30日在跑馬地大球場徑掃桿埔駕駛考試中心,襲擊考牌官甘志恒。
法庭記者:林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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