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難做】為救女鄰居青年踢穿色狼大腸 被刑拘14天

2019-02-19 10:32

見義勇為的趙先生卻被刑拘14天,坦言非常懊惱。(網圖)
見義勇為的趙先生卻被刑拘14天,坦言非常懊惱。(網圖)

在內地,似乎做好人特別難,人民為防止欺詐往往見死不救,而近日一名趙姓青年更因為見義勇為將女鄰居從疑似色狼手中拯救過來,而惹上官非,期間他因為踢了色狼的腹部,造成其內臟損傷,結果被拘留了14天,趙先生說他感覺很懊惱,而且接下來還可能受到刑事制裁,引發全國輿論廣泛關注。

見義勇為的趙宇表示,2018年12月26日晚,他聽到樓下有人呼救,便下樓查看,及時救助了正被施暴的年輕女子小鄒,在此過程中他踢到施暴男子的腹部。後經鑒定,該男子內臟損傷傷殘達到二級。三天後,正在醫院陪護臨產妻子的趙宇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拘,孩子出生時,沒能陪在妻兒身邊。14天後,趙宇取保候審。

趙先生始終認為自己是見義勇為,不應該被定性為故意傷害。(網圖)
趙先生始終認為自己是見義勇為,不應該被定性為故意傷害。(網圖)

21歲的趙宇,黑龍江人曾在長春當過兵,退伍後在北京闖蕩過一段時間。兩年前,為了妻子來到福州晉安區一家保安公司打工。趙宇懊惱地表示:「如果我被抓了,他們娘倆該怎麼辦?沒有經濟來源,還要面對巨額賠償,不敢想像。」

趙宇日前在向內地傳媒表示,希望法律能給他一個公正的結果。他坦言對出手救人並不後悔,只是下次遇到這種情況,出手時會更注意分寸。

趙宇指2018年12月26日晚上11點左右,我正和懷孕的妻子在家裡聊天,突然聽到樓下先是傳出踢門聲,後來又聽到有人喊「救命啊,強姦!」我趕緊跑下樓,發現聲音是從4樓一間公寓傳來的,門邊的人都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但屋裏面,一名滿身酒氣的男子正掐著一名女孩的頸,右手還舉著拳頭。女孩頸和臉已經發紫,有瘀青,額頭上還有兩個大包。我就衝了進去,拽開那名施暴的男子,事後才知道他叫李樺(化名)。李樺起來後,衝著我胸口和額頭各打了一拳。然後我就把他撂倒在地。

當時李樺死死掰著我的三隻個手指,差一點就掰成直角。另一側,被施暴的女孩小鄒拽住了我的胳膊,她應該是想勸阻吧。我騰不開手,只能踢了李樺一腳脫身。當時感覺他沒甚麼事情。誰知道,李燁當場就拿出手機,揚言要「弄死我」。我抓起手邊的櫈子想打他,但被趕來的妻子和小鄒拉住。

小鄒的閨蜜在李燁闖進房間時,因害怕就報了警。當晚,轄區派出所警員將小鄒、李燁和小鄒的閨蜜帶回派出所作供。警方當時沒有讓我一起過去,我以為這事就過去了。

趙宇表示案發後第三天,因李燁報案說我故意傷害,警方將我帶走,並將我拘留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一待就是14天。我妻子當時正在待產,我被拘留的第二天,兒子就出生了。我進看守所時是170斤,14天瘦了30斤。在看守所,我最擔心的就是妻子和孩子,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因為我的事情受影響,更擔心這件事會影響到妻子和孩子的健康。所以,現在一想起這事,我就覺得對不起他們。

公安機關作出的刑事拘留通知書,罪名是涉嫌故意傷害。(網圖)
公安機關作出的刑事拘留通知書,罪名是涉嫌故意傷害。(網圖)
看守所發出的釋放證明書,提及的原因是因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應立即釋放。(網圖)
看守所發出的釋放證明書,提及的原因是因檢察院不批准逮捕應立即釋放。(網圖)

趙宇疑惑地表示:「我想不通。我明明是去救人的,為甚麼反成了故意傷害呢?」在1月10日取保候審當天,我曾在警方要求下與李燁溝通,但並不順暢。據我所知,他自稱大腸破裂,鑒定為二級傷殘,後面3年都不能工作,一直要求我對他進行賠償。趙宇:「我始終認為自己是見義勇為,不應該被定性為故意傷害」

趙宇懊惱地說:「現在公安機關沒有給出明確說法。我可能無罪,也可能要面臨承擔刑事責任和巨額賠償。我希望法律能給出公平的結果,還我清白。我相信法律,法律是公正的。」、「我不希望因為我有污點影響孩子今後的生活。更主要的是,我始終認為自己是見義勇為,不應該被定性為故意傷害。」、「作為一名退伍軍人,下次遇到這樣的事情,我還是會出手的。但我會更注重分寸。無論是對受害人還是施暴人,都會盡量掌握好度,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不過,遇到危急情況,我還是不會想那麼多,第一時間肯定還是救人。」

趙宇:「目前,據我所知,檢察機關對我做出了不批捕決定。我也申請了法律援助。如果後期需要開庭審理,律師會為我做無罪辯護,並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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