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倡修世貿組織規定 削減適用特殊待遇國家

2019-02-16 20:52

美國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改革建議,主張削減有資格獲得「特殊與差別待遇」的國家。網圖
美國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改革建議,主張削減有資格獲得「特殊與差別待遇」的國家。網圖

美國昨日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出改革建議,主張削減有資格獲得「特殊與差別待遇」的國家。但有關建議勢將遭到中國和印度等世貿成員國抗拒。

長期以來,美國不滿世貿成員國可自我認定屬於「發展中國家」,從而在世貿組織享受各種優惠與豁免待遇。世貿組織的164個成員國大都自稱是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和印度等經貿大國,以及南韓、沙特阿拉伯、汶萊、香港、卡塔爾和阿曼等富裕國家或地區。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S&D)使發展中國家能有較長時間履行商定的承諾,採取擴大貿易機會的措施,而農產品補貼額度可高出發達國家一倍。

根據美國張貼在世貿組織官網的改革草案,當前與日後的貿易談判應拒絕讓世界銀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或申請入會國、20國集團(G20)成員國界定的「高收入」國家,以及任何在世界貿易佔比達0.5%或更高的國家,適用這樣的特殊待遇。

印度等世貿成員國堅持,在世貿繼續商談其他領域的新規定前,必須先遵守2001年多哈世貿部長級會議所作出的承諾,那就是改革貿易規則以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發展。美國拒絕這樣的要求,理由之一是中國在多哈承諾作出的同一年加入世貿組織,此後即快速崛起,這削弱了為發展中國家提供特殊待遇的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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