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局發表報告,就本港強積金制度提出五項建議,包括積金局在引入「積金易」(eMPF)時,應該全面推行,而非分階段實施。金發局董事會成員黃子遜表示,若分階段過渡性實施,受託人在行政處理上容易導致架牀疊屋,達不到經濟效益,難以降低行政成本,「供款人看不到cost saving」。
所謂「積金易」是智能數碼平台,把所有強積金計劃系統互連互通,並以無紙化形式處理行政工作。
黃子遜又指,推行「積金易」後,相信有助下一步推動強積金「全自由行」。
此外,報告建議為僱員的自願性供款提供稅務優惠,以僱員的自願性供款與強制性供款合計不多於僱員15%的入息為限。
金發局強積金檢討工作小組主席葉招桂芳解釋,建議以僱員15%的入息為限,是參考現時稅務法中,僱主為僱員供款最高為僱主薪金的15%,希望有「Mirror Effect」,鼓勵僱員增加供款。(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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