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父強姦新到職印傭罪成囚10年 官斥嚴重違反信用毫無悔意

2019-02-13 12:23

被告在高等法院被重判入獄10年。資料圖片
被告在高等法院被重判入獄10年。資料圖片

年輕建築男工人涉嫌於前年10月,強姦首度來港、任職不足一周的印尼籍女傭。他受審後被裁定強姦罪成立,今早在高等法院被重判入獄10年。法官直斥男工嚴重違反信用,罔顧受害女傭感染性病或因姦成孕的風險,犯案後毫無悔意。

控罪指,任職建築工人的27歲被告馮海洋於2017年10月21日,在其天水圍公屋寓所內,強姦26歲印尼籍女事主。控方在審訊時指,已婚女事主在印尼育有一名3歲女兒,她在前年10月13日抵港,3日後到被告家任職。被告與父母、其2歲女兒及4個姊妹分別住在2個相連單位,被告與女兒及X同居一室。

女事主稱案發當日凌晨在工人房遭被告吵醒後,被對方推入房並壓在床上強吻。被告進而非禮女事主,又捉住她的手摸其陽具,後來更強姦她並體外射精,女事主雖大叫反抗但無果。女事主其後發訊予僱傭公司職員,公司東主得悉後報警。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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