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警長張家輝(右)否認一項盗竊罪,裁判官將案排期至4月1日開審。蘇正謙攝
駐守九龍城分區休班警長去年5月,涉嫌在深水埗電子特賣城內偷竊數件總值32元的貨品。警長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盗竊罪,裁判官將案排期至4月1日開審,審期一天。控方料將傳召5名證人和庭上播放相關的閉路電視片段;被告則可能會傳召一名醫生證人抗辯。
51歲被告張家輝被控於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仁商場電子特賣城盜竊一個小型多功能包(價值9元),一塊行李牌(價值5元),一盞LED燈(價值15元)及一包眼鏡防滑貼(價值3元),總值32元。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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