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補貼】本月30日前登記指定月票 下月16日起領補貼
2019-01-25 19:22
運輸署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已於本月1日起實施,市民從當日起支付的公共交通開支會納入每月的補貼計算,而購買指定車船票的費用會根據購買日期計算為相關月份的公共交通開支。換言之,1月1日至31日購買的指定車船票費用(不論該指定車船票的生效日期),會計算為1月份的公共交通開支。
運輸署提醒市民,以現金或八達通以外的任何支付方式購買指定車船票後,請於購票當天起計30天內進行登記,以將相關費用納入購票當月的公共交通開支作補貼計算。每張指定車船票只需登記一次。舉例來說,於1月1日購買指定車船票的市民,須於1月30日或之前進行登記,方可將這項開支納入一月份的補貼計算。市民可於登記指定月票2天後透過補貼計劃網頁(www.ptfss.gov.hk)、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補貼計劃熱線(2969 5500)查核登記狀況。
就公共交通服務的月票一般會提早發售,政府在實施首月(即一月)亦實行一次性特別安排。市民若在去年12月購買本月使用而需登記的指定月票,須在本月30日或以前,透過指定車船票自助登記站或向營辦商職員出示八達通登記有關月票,以便有關費用計算在1月份的公共交通開支內。此一次性安排所涵蓋的月票須為於指定月份使用的票種。港鐵都會票由首次使用起計40天內有效,故此特別安排並不適用。
運輸署又表示,市民將可由2月16日起在各個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及指定渡輪碼頭設置的補貼領取站,以及全港任何一間7-Eleven便利店、OK便利店和惠康超級市場的所有分店、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八達通服務站,以八達通輕拍閱讀器,將1月份的補貼儲入八達通內。往後,市民在每月16日起可以同樣方式領取上一個月的補貼。領取每月補貼的限期為3個月。
指定月票及登記安排請參閱以下連結:http://gia.info.gov.hk/general/201901/25/P2019012500832_302701_1_1548413808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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