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團(00404)公布,該公司律師上周五(18日)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出委任德勤楊磊明及何國樑,以及Deloitte的Rachelle Ann Frisby為共同臨時清盤人,法院已就此作出申請尋求的命令,即時生效。
該公司表示,於提交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後,獲悉公司債權人及股東VMS Investment上周四(17日)向百慕達法院提交公司清盤呈請書,並已獲百慕達法院排期於下月15日聆訊。
公司亦知悉,債權人昇捷控股上周五表示已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提交呈請書,尋求法院向公司發出清盤令。
新昌自2017年4月3日起停牌至今,將繼續停牌。(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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