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鄭若驊與梁振英曾共事6年 陳淑莊質疑檢控能否無偏頗

2019-01-16 12:45

律政司早前決定不就UGL案檢控前特首梁振英,作決定前沒有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公民黨陳淑莊於立法會大會上指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2004至2010年間擔任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期間須定期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匯報,而梁振英當時為行政會議成員。她指兩人曾共事6年,質疑鄭若驊能否仍就檢控作獨立判斷。鄭若驊回應時稱,不記得擔任交諮會主席的年份,但強調利益衝突有清晰的法律定義和客觀標準。

陳淑莊斥鄭若驊「擘大眼講大話」,質疑對方有意隱瞞和梁振英的關係,並漠視《檢控守則》列明檢控人員須具獨立性的原則。她舉2014年戴耀廷就「佔中」向警方自首為例,由於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均與戴耀廷認識多年,兩人故授權時任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處理涉及戴耀廷的案件,批評鄭若驊處於類似情況卻不避嫌。

陳淑莊亦指出,時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於2014年10月9日,授權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處理UGL案,但鄭若驊上任後卻由自己作出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而律政司從沒發放新聞稿交代改變檢控決定者的決定,批評鄭若驊至今仍未交代檢控權何時易手的事實。

陳淑莊形容鄭若驊是「法治天敵」,愧對法治,加上對方寓所僭建一事可能干犯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罪,認為對方應考慮是否仍適合擔任律政司司長。

另外,有議員問及會否公開檢控細節,鄭若驊表示,律政司慣常是不會就是否提出檢控發出聲明,但當事件受社會關注時,律政司會適當回應。她強調不可以「講所有細節」,檢控守則有列舉原因,例如法律特權保密、證據保密性、尊重涉案人士或證人私隱,而更重要是保障司法公正,若果隨便將證據公開,可能引致「公審」情況,對香港司法制度不是好事。

建立時間:11:55
更新時間:12:45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