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站縱火】被告仍留院 案件本月18日再訊 2019-01-15 19:00 縱火案被告仍留院。資料圖片 港鐵旺角站上周六發生縱火案,幸而事件中未有人受傷,警方事後拘捕59歲無業漢,其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堂。但由於被告留院中,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本月18日再訊,期間被告由警方看管。被告劉仲坤報稱無業,他被控一項縱火罪,控罪指他於本年1月12日,在旺角站大堂內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地板。法庭記者:陳楚琨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冷靜期】麥美娟指3千元門檻對消費者不公 倡擴大規管範圍 下一篇 【冷靜期】袁海文:最少要有7天 促涵蓋網購及時光共享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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