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擬收緊入住年齡 殘疾院舍需求勢增
2019-01-14 22:55
安老業界指,政府有意修改《安老院實務守則》的長者定義,65歲以下的年輕長者日後僅能申請入住殘疾院舍。
本港政策規定長者需年滿65歲,始能入住安老院,但介乎60至64歲者,可基於健康或社會因素提出申請。香港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輝解釋,現行的《安老院實務守則》把長者定義為60歲,惟她有份參與的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很大機會跟隨政府的大政策,把長者的入住年齡調升為65歲,「屆時不會再有『走盞位』。」
李輝指,原本於有條件下、以綜援資格入住安老院的殘障或弱能長者,日後只可申請殘疾院舍,令需求增加。香港買位安老服務議會主席謝偉鴻表示,目前60至64歲入住安老院佔比不足半成,入住者一般為70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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