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學體育科主任遭解僱入稟索償 校方:他罔顧學生安全非「一單半單」

2019-01-11 17:45

孫國裕。資料圖片
孫國裕。資料圖片

新蒲崗李求恩紀念中學前體育科主任,懷疑肆意安排學生參與高危活動,終遭校方解僱。主任入稟勞資審裁署向校方追討索償,校方今派出校長和校監出庭應訊。校長在提訊完畢後,承認是因為主任罔顧學生安全,所以將他解僱,但所涉及的絕非一兩件事,亦不排除會向對方提出以和解方式處理事件。主任審裁官譚利祥提議雙方可考慮和解,主任亦願意降低申索金額至150萬。

原告為孫國裕,在該校任教已33年,被告是李求恩紀念中學法團校董會。校長賴炳華透過電話向本報透露,解僱孫的原因是對方漠視學生安全問題,牽涉的個案非「一單半單」,違反學校宗旨,孫補充學校一向以學生的學習權利和安全為首要條件;賴恐怕對孫構成不公平,拒絕透露對方的工作表現和涉嫌干犯的過失。賴堅稱自己是跟隨合法途徑作上述決定。

賴在電話中亦透露,不排除會先孫進行進一步對話,並以和解磋商的方向解決此事。賴表示,希望雙方爭抝能以對學生和同事構成最少影響為前提了結。

觸發今次解僱的導火線,是孫為學生安排暑期升學體驗營時,計劃獨木舟、騎馬和踏單車的行程。而校方以活動危險為由,要求孫聯絡主辦單位修改行程,終以上「高危活動」改為參觀馬房、養馬體驗、和在河岸踏四輪車。

法庭記者:蕭文軒

主任入稟勞資審裁署向校方追討索償,校方今派出校長和校監出庭應訊。 資料圖片
主任入稟勞資審裁署向校方追討索償,校方今派出校長和校監出庭應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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