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收緊長者綜援年齡制 非為慳錢不近人情

2019-01-08 10:39

政府下月起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
政府下月起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收緊長者綜援年齡制至65歲乃基於退休年齡延長,政府並非是要「慳錢」,及不近人情。

林鄭月娥解釋,政府下月起將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是基於退休年齡延長,是反映社會人口的現實,是理順的工作。現時很多60以上的市民都在工作,包括她自己都是每天工作10多小時。政府不是要慳錢,及非不近人情。

她強調,現時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不會受影響,其他65歲以下申請人都可以申請非長者健全人士的綜援金,政府會提供就業支援,勞工處亦會加強協助中年及年長就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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