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變心情差虐待11個月大少主 菲傭判囚2周緩刑1年

2019-01-07 15:48

菲傭因婚姻問題和工時太長導致心情欠佳,上月家中僅11個月大的男童食飯時間「扭計」,菲傭按捺不住終向對方施暴洩憤,「虐招」包括掌摑男童8巴,扯腳20多下,並打肚、捏耳、捏臉等,全程被家中閉路電視拍下。裁判官斥被告情緒欠佳絕對不是施暴借口,終判囚2星期,緩刑1年。

辯方求情指40歲菲藉被告ORGANISTA ERLINDA BENAVIDEZ,2011年來港工作,之前也有照料幼童之經驗。案發近日被告因與丈夫的婚姻問題情緒受到波動,加上工時「朝7晚12」令被告感壓力,辯方形容此案是「個別事件」。辯方表示被告雖承認以上所有惡行,但閉路電視只拍到被告掌摑和捏男童,沒有拍下被告毆打男童。

裁判官形容被告行為「粗暴(rude)」和「冷血(heartless)」,受害者手無寸鐵無法自衛。裁判官斥被告情緒欠佳非犯案借口,即使男童父親在睡房被告仍斗膽犯案。幸好有閉路電視紀錄才能將被告繩之於法。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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