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威嚇方式銷售健身服務 4負責人及職員被捕

2018-12-19 21:12

4名為健身中心負責人及銷售人員的男子,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4名為健身中心負責人及銷售人員的男子,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4名為健身中心負責人及銷售人員的男子,年齡介乎21至23歲,涉嫌使用具威嚇性銷售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海關拘捕。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健身中心於旺角及油麻地分店的職員,涉嫌在銷售健身服務時,當顧客已購買健身計劃後,訛稱顧客尚未全數繳付原本已承諾購買的健身計劃,籍此要求顧客繳付額外金額,向4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最終迫使他們購買分別價值16200港元、48800港元、10800港元,以及24.6萬元的健身會籍,合共牽涉超過30萬元。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第二組指,被捕職員先在街道上聲稱可免費試玩,將顧客帶到健身中心後向他們銷售,其後顧客承諾購買某一金額的健身服務,但職員指顧客原本承諾購買原價服務,因此要求顧客以原價購買,或聲稱顧客原本承諾購買另一服務,迫使顧客以昂貴價錢購買健身服務,部分個案的優惠價與原價金額相差逾10倍。若顧客想離開,職員又聲稱已被拍下過程。警方又指,個案中牽涉的舉報人以年輕人為主,除了健身服務外,還包括個人訓練課程。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服務時,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在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給銷售人員,若不欲購買服務,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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