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過程處理不當致嬰兒夭折 港大深圳醫院道歉
2018-12-17 15:45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發生一宗新生嬰兒死亡個案,一名孕婦入院分娩期間因第二產程延長,處理過程出現困難,嬰兒誕生後出現顱骨粉碎性骨折等,延至凌晨死亡。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發表聲明,就事件道歉,指將依法對涉事家屬作出合理賠償,並就事件進行深刻檢討,有關醫護人員將承擔專業失誤的責任。
內地傳媒報道,賈女士於今年7月23日凌晨零時08分,進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IMC(國際醫療中心)產科,至23日晚上8時11分,嬰兒經剖宮產娩出。隨後,嬰兒進入新生兒重症監護。經值班醫生與家長溝通,告知經過兩個小時的搶救後,患兒心跳仍需胸外按壓以及強心藥物維持,經患兒父親慎重考慮,最終決定放棄胸外按壓及血管活性藥物。至24日凌晨零時06分,嬰兒宣告不治。
賈女士憶述時表示,整個分娩的過程中,只有在孩子送去搶救的時候,匆忙看了孩子一眼。「他出生的時候,哭的很響很響。到最後醫生護士們告訴我孩子不在了,我還是不能相信。我從懷孕開始,就到醫院做各種檢查,至始至終孩子的檢查結果都沒有問題的,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是這樣的結果。」
賈女士指,23日下午3時許,經檢查她已經宮口全開,但自然分娩的過程非常的不順利。「醫生給我掏宮,指導我用力分娩,但是我折騰了一天已經非常疲憊,當時實在沒有力氣了。」在醫生的建議下,賈女士與丈夫同意使用胎頭吸引助產,但兩次嘗試均失敗。「胎吸實際上對孩子的傷害是很大的,用吸盤吸在胎兒的頭部。醫生當時也跟我們提到了可能的傷害,嘗試了兩次,我實在沒有力氣生了,也不想再讓孩子受更多傷害,就要求進行剖腹產。」
根據鑒定書內容顯示,嬰兒出生後發出了響亮的哭聲,但約25分鐘後就陷入了昏迷狀態,隨後被送入新生兒重症監護室。鑒定顯示,醫方在新生兒產程中處理不當與其死亡後果存在主要因果關係。
鑒定書顯示,新生兒為足月活產兒,死亡原因為重型顱腦損傷(頭皮下血腫,帽腱膜下出血,顱骨粉碎性骨折,硬膜外、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腔漫性出血)、部分肺泡腔羊水吸入致中樞功能衰竭。
此外,鑒定書還顯示,會鑒專家討論分析認為,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在產婦的第二產程處理過程中,陰道分娩條件評估不准確,陰道助產方式選擇不當,致2次胎吸失敗後改行剖宮產手術;新生兒顱腦損傷考慮與手轉抬頭、剖宮產手術、胎吸等操作可能相關,最終導致新生兒不良結局。綜上所述,醫方在對被鑒定人(新生兒)產程中處理不當與其死亡後果存在主要因果關系,其責任參與度為61%-90%。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事後發表聲明,指積極處理事件,主動與產婦聯系第三方機構鑒定,並願意就鑒定結果承擔相應責任。院方對事件深表遺憾,就事件公開向賈女士及其家屬表示最誠摯的歉意和親切的慰問,院方深切理解賈女士的心情,將依法對賈女士做出合理賠償。同時,院方將就事件進行深刻檢討,有關醫護人員將承擔專業失誤的責任。醫院將加強員工培訓,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