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村民跨國追討肉身菩薩敗訴 荷蘭法院不予受理
2018-12-13 19:03
備受關注的福建陽春村「章公六全祖師」肉身菩薩風波,近日再有新進展。村民代表林文青向內地官媒證實,荷蘭阿姆斯特丹地區法院在當地時間昨日(12日)下午已在其官方網站發布書面裁決,裁定不予受理村民向荷蘭收藏家范奧維利姆追討肉身菩薩的案件。有村民形容︰「感覺心情比寒冬還冷。」
據報道,荷蘭法院認為陽春村村委會不是荷蘭《民事訴訟法典》裏定義的自然人或法人,故沒有訴訟資格,因此對此案不予受理。敗訴的消息傳回福建後,村民都感到十分難過。有村民直言︰「我一個農民,現在不知道要怎麽辦,好難過!」另福建省文物局局長傅柒生指出,肉身坐佛像應屬於福建村民,如今塵埃尚未落定,還要努力爭取,希望文物能回到原地。
福建村民的國內訴訟代理律師劉洋指出,無法理解荷蘭法院何以未在中期訴訟解決訴訟主體問題,而至最終訴訟才提出來,浪費司法資源及當事人精力物力。劉洋又指,跨國訴訟應遵循國際法及一些基本規則,包括對當事人主體資格的確定上,無論是按照國際私法的屬人法,還是常規的給予當事人國民待遇原則,訴訟資格都不應成為福建村民在荷蘭敗訴的原因。
事緣於1995年12月15日,被供奉在「普照堂」內的「章公六全祖師」肉身菩薩被發現被盜,此後一直下落不明。直至2015年3月,肉身菩薩在匈牙利展出時,引起村民關注,村民們隨即展開跨國追索之路。案件隨後在荷蘭和中國進行平行訴訟,訴訟主體資格的爭辯,成為案件的焦點。此前,村民所聘的中荷律師團認為,在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的訴訟,進一步確認村委會的法律地位,回應被告此前一直主張村委會不具備作為訴訟主體的權利,惟此次判決大出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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